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大连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构公告如下:
行政执法机构:大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20042242361XY
法定代表人:于汉勋
单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起屯133号
行政执法性质:授权执法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执法类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
大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