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提高孵化平台服务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指引》(大科发〔2022〕217号),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详见《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指引》第五条。
二、备案程序
请各相关单位参照《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指引》要求,推荐合适的专业人士作为科技创业导师候选人,个人也可自荐,经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推荐。市科技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
三、备案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将申请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于11月30日前上报到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2月7日前将申请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汇总表、推荐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市三创中心。
联系人:市三创中心 崔智
电 话:0411-39810091
邮 箱:936689582@qq.com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