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大连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构公告如下:
行政执法机构: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应急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200MB1P097396
法定代表人:徐雪蛟
单位地址:瓦房店市太平湾云山街丁香园10-3号
行政执法性质: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执法类别:行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权力。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