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19 1.5w 阅读 372 点赞

市属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1月7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三、有关要求 

项目须符合 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注册账号。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四)关于经费申请。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五)关于初审职责。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项目实行限项推荐,原则上市推荐申报不超过5项。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 胡 波   024-23983416 

规划与平台处       李 昊   024-23983439 

资金管理处          吴 昊   024-23983446 

大连市科技局法规处  李海生  0411-39989846

2.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张丽娜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18640558881 

附件: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