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8/10 1.6k 阅读 267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和<大连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大科发【2021】227号),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评价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评价流程及时间

1、网上填报:请各孵化器、众创空间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申报书》、《大连市众创空间评价申报书》,同时上传证明材料。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提交。

2、网上审查:请归口管理部门对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网上推荐、提交,并将正式推荐函、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c39989879@163.com。

3、专家评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价结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孵化器、众创空间高度重视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落实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价资格,视为不合格;二要按时申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评价资格。

2、请各归口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做好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开展业务指导和审查核实。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肖琳3998988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张俊华 18340837680

                                                84707423转8107

附件:

1.附件1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申报材料.rar

2.附件2 大连市众创空间评价申报材料.rar

3.附件3 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推荐表.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