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通告

2021/12/14 1.6w 阅读 59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度,充分发挥“哨点”和“探头”作用,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经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上报、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排查出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由市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确认并发放。

特此通告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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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