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经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我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等两项标准被列为市级地方标准。目前,我局已完成两项标准草案的起草工作。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大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 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大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1年12月26日前反馈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虞晓雷 联系电话:83766335
电子邮箱:dljgswj@dl.gov.cn
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