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人选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连高校院所的在职人员。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连高校院所。
上述奖项提名均无名额限制。
二、提名条件
各奖项提名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提名程序
1.申报项目(人选)须在申报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公示截图需在提名截止前以邮箱形式发送至15907240@qq.com。
2.申报单位按照《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提名材料,务必于7月9日前提交完毕,逾期将无法受理。
3.我局对2018年以来获得过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申报项目直接提名,其它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提名。
4.获得市科技局提名后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富小东 翟 晶
联系电话:39989850 39989849
QQ群:468266603
电子邮箱:15907240@qq.com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
附件:
1.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省.doc
2.
附件2-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