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恶性肿瘤等Ⅰ类门诊规定病种检诊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5/12 1.7k 阅读 531 点赞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的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患者患病后尽早享受门诊规定病种Ⅰ类待遇,减轻当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调整上述病种检诊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检诊时间调整为年度内随到随检,检诊医疗机构为市内三级甲等医院、部分专科医院和区市县中心医院。检诊标准和定点就医单位等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检诊通过后即可开始享受门诊规定病种Ⅰ类待遇。其中,恶性肿瘤患者患病10年及以上无复发转移的不纳入门诊规定病种Ⅰ类保障范围。

  特此通知。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