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大连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大连市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实行分部门编制。大连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编制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见附件),现印发执行。《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大财预[2014]106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rar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司法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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