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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情况的通告 [2017-08-01]

2017/07/31 7.8k 阅读 66 点赞
关于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和中国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要求,现将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情况通告如下:

  机构名称:大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4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文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来源: 市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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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