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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国土房屋局公告〔2017〕014号) [2017-06-16]

2017/06/15 1.8k 阅读 210 点赞
公 告 (国土房屋局公告〔2017〕01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收回位于沙河口区太原街东、市排水处北侧改造宗地中:土地证号为沙国用(1993)字第2809号土地证26764.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风景管理处;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4)字第03026号土地证4202.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富源时装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沙国用(1993)字第2791号土地证16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泡沫塑料制品厂;土地证号为沙国用(1993)字第2857号土地证5682.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1163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17年6月16日

编辑: 国土房屋局
来源: 国土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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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