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有关责任规定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统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尽快补齐短板,助推大连市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实现扬尘精细化管理,夯实属地住建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扬尘监控系统安装“七个百分百”。
一是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处罚。
二是研究制定提进一步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工作文件,指导各地区住建部门、各参建企业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三是主动公开工地扬尘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制定年度排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加强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协调推进河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长兴岛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
一是计划改造排水管网50公里。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和地区开展排水管网建设工作。督促各地区落实年度排水改造任务;
二是加强内涝点整治,庄河、旅顺、金普加快内涝点“一点一策”方案制定;
三是高新区推进河口污水处理厂建设,长兴岛推进长兴岛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三)绿色社区建设、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业工作
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注重贯彻“绿色社区”思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大连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共计142个小区、717.79万平方米、2367栋楼、10.11万户,总投资约30.57亿元。
深入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筑节能,落实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我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全市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水平。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一是加强装配式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签约项目管理,做好技术咨询服务。二是开展装配式建筑竖向构件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是继续在新出让土地中和财力投资项目上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
1.制定工作要点量化年度目标。印发《大连市2022年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大连市2022年装配式建筑建设工作要求》和《大连市2022年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工作要点》, 对2022年度工作作出部署。
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编制《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导则》、《大连市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和《大连市近零能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推进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抓住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3.纳入绩效考核。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标列入对区市县的绩效考核,并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开展绩效考核专项检查,深入各区市县了解各地区绿色建筑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强化了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理解和掌握,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工作质量。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是指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二是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由市县两级按7:3保障村庄保洁经费,健全村庄保洁体系。
三是督导各涉农地区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提质增效。
(五)清洁取暖工作
推进扩大热电厂供热范围。鼓励热电联产企业与锅炉房供热企业通过转供热、并购、租赁等方式开展合作。根据供热规划,新建建筑和拆炉并网的供热负荷原则上优先并网至热电厂的供热系统。
1.指导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印发《大连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2.推进红沿河核能供热工作,开展红沿河镇核能供热试点;
3.优化热电厂供热布局,热电厂进行高背压、抽气系统等改造,挖掘现有机组供热潜力;扩大热电厂供热能力,协调电厂和锅炉房企业开展合作。
4.计划维修改造供热管网160公里,提高了热效率。
(六)农村入海河流和近岸垃圾常态化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根据《深化渤海黄海(大连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印发《2022年大连市农村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督导各涉农地区依托“河长制”、“湾长制”,完善渤海黄海“海上环卫”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入海河流和近岸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