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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阶段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5/16 1.8w 阅读 118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阶段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线下办理流程如下:

一、房地产资质新设立、重新核定申请

1.企业提交办理事项申请表(见附表),提供申请事项要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所属县区进行初审;

2.县区受理审查后在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企业将复印件、申请表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带到市住建局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5天);

4.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带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住建局领取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

二、房地产资质换证、变更申请

1.企业提交办理事项申请表(见附表),提供申请事项要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所属县区进行初审;

2.县区受理审查后在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企业将复印件、申请表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带到市住建局审核后取证。

附件:

1.《省住建厅关于做好阶段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证书换发申请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内容变更申请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证书新设立申请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证书重新核定申请表》.docx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