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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1.9k 阅读 148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大应急办〔2024〕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一季度国务院安委办明察暗访我市建筑工地反馈问题,现就2024年度我市建筑施工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大政办函〔2021〕6号)有关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要尽快做好本地区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今年年底前,各区市县(先导区)预案要编制(修订)完成,并报本级政府批复后,报我局备案。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要指导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报承担相应职责的科室或部门备案。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主要任务、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预案的针对性。今年9月底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完成预案的编制和审定工作,并报属地住建局备案,详见备案申请表和备案登记表(附件1-2)。

二、加强应急培训和物资储备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要按照本级政府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辖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防汛救援物资,在加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基础上,指导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应急、防汛物资储备动态管理,并结合损耗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指导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工地人员培训考核,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要制定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可以会同属地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跨企业综合性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应急联动和实战处置能力。鼓励各地区在建工地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值班值守职责,各在建工地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突出做好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值班值守,提前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带班领导在位、值班人员在岗,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各地区、各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和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报送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局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工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并于12月10日前,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应急培训、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宋晓佳  联系电话:81988861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登记表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大连市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按照营业执照填写企业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资质等级


从业人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大政办函〔2021〕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的《建筑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报上,请予备案。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办理备案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信息均经本单位确认真实,无虚假,且未隐瞒事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大连市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格式为:地区+年份+三位序号,例:长海县2024001)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资质等级


从业人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你单位上报的《建筑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已于20xx年xx月xx日收讫,各项材料内容齐全,并已按照相关评审意见进行整改。

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xx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