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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2/28 1.9w 阅读 247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国动办:

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我市正在修订《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市实施办法”),在我市实施办法出台之前,请按照省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联合验收工作。

为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我市联合验收阶段总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验收整改工作时间),其中申报和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与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工作,出件办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阶段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验收整改工作时间),其中申报和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与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工作,出件办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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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