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工程领域勘察设计专家的作用,我局决定更新大连市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和建立大连市建设工程青年勘察设计师名录。现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公开征集,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科研咨询、高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及轨道交通、隧道、道桥、冶金、园林、装饰装修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勘察设计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国家、省勘察设计大师不受此限制);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和掌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4.具有10年及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或审图相关工作经历;
5.原则上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原则上应当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7.国家、省级勘察设计大师优先入选。
(二)青年勘察设计师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和掌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4.在勘察设计行业新领域新业态有突出业绩或科研成果;
5.具有10年及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或审图相关工作经历;
6.原则上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原则上应当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制订、评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及标准规范等;
(二)参与重大勘察设计项目前期论证和技术咨询;
(三)参与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
(四)参与勘察设计业务培训、讲座、技术交流等;
(五)参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申报表》或《大连市建设工程青年勘察设计师申报表》;
(二)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三)个人学历、职称、专业能力、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由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请于2023年7月6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328室),电子PDF版和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dlkcsjc@163.com。
(二)组织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各专业需要,我局将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审查。
(三)对外公布
经审查通过纳入专家库的专家,我局将对外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原《大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中的专家,本次需重新申请。
(二)国家、省勘察设计大师经申请可直接入选。
(三)本次专家公布后,原《大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停止使用。
联系人:魏工、张工,电话:81988121
附件:
大连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