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自《转发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委发〔2017〕181号)发布以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作正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未申请办理返还手续。为确保企业自身利益,请符合返还条件的相关单位尽早到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返还手续。
具体未返还信息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65850827(房建工程),65850833(市政工程)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各相关单位:
自《转发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委发〔2017〕181号)发布以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作正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未申请办理返还手续。为确保企业自身利益,请符合返还条件的相关单位尽早到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返还手续。
具体未返还信息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65850827(房建工程),65850833(市政工程)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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