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告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准,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甘井子区由家村河周路西侧,旅顺北路北侧开发建设的“甘井子区旅顺北路北侧东南山由家村宗地E区—E7、E8、E9区(金地城)”项目新建房屋已办理大房预许字第20220040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售楼为: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套数 | ||
住宅 | 小计 | 住宅 | 小计 | ||
E8-2 | 7 | 3106 | 3106 | 28 | 28 |
合计 | 3106 | 3106 | 28 | 28 | |
注:以上预售房源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在购买时,应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532090100100148343。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特此通告。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