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更多>>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2018)-3944号 2020/02/19 1.1w 阅读 523 点赞 查看原文 下列房地产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向我中心申请声明作废并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房产管理号 权证号 建筑面积(㎡) 徐楠 甘井子区虹桥街3号2单元11层2号 85-47-208 2011725949 100.39 晁岱有 西岗区丰登街74号3单元7层1号 37-54-2 2001027748 94.7 陈莉 甘井子区东海路33号6单元4层2号 74-11-21 2002711693 103.32 张弘 甘井子区玉带路18号3单元3层2号 86-62-20 2004708109 115.11 王波 中山区白玉街15号8层6号 14-11-15 2003100094 62.26 刘姝妹 沙河口区五一路福如园47号2单元19层6号 54-126-112 201700275070 71.34 徐路路 沙河口区锦华北园26号1单元5层1号 62-97-35 2004520309 185.16 孙利红 中山区景山街37号2单元6层1号 23-60-15 2005102265 48.92 郝秀英 西岗区兴业街58号2层3号 31-23-3 2007303475 47.83 张威 中山区共建巷47号2单元6层1号 9-66-12 2000104833 239.91 公告日期:2018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更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