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和《辽宁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辽建〔2008〕136号)的要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延续。经我局审核通过,符合延续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咨询。
联系电话:0411-65850256 (兼传真)
通讯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局2C16号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