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大连渤尔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咨询。
联系电话:0411-65850256 (兼传真)
通讯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局2C16号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