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原大连市人事局(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面积1181.56平方米,证号为大沙国用(2002)字第0303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丢失向我中心申请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与该宗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