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更多>>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2018)-3847号 2018/03/29 1.4k 阅读 108 点赞 查看原文 下列房地产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向我中心申请声明作废并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房产管理号 权证号 建筑面积(㎡) 于云 中山区铁山巷23号2层3号 19-57-2 2004108285 65.26 王远 沙河口区红旗东路52号1单元4层2号 60-64-13 2003501602 70.38 刘官权 甘井子区雅林园69号4单元1层2号 85-39-101 2014708121 138.2 郑杰 西岗区站北广场1号地下二层A区155号 31-6-66 2006302354 19.34 单珊 西岗区站北广场1号地下二层A区155号 31-6-66 06000630 19.34 吴忠孝 甘井子区泉水H1区57号6单元3层1号 103-15-41 2006713697 71.0 李尚华 沙河口区锦霞北园13号4单元6层1号 62-94-33 2000115108 69.08 范淑芳 西岗区兴民街11号4层3号 42-17-3 2003307747 43.06 宋晓娜 甘井子区华东路泉水A1区22号2单元5层1号 104-65-53 2015716384 100.43 林毅 甘井子区佳林北园4号2单元9层1号 85-32-176 2015718169 74.43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更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