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更多>>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2018)-3804号 2018/03/29 1.6w 阅读 169 点赞 查看原文 下列房地产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向我中心申请声明作废并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房产管理号 权证号 建筑面积(㎡) 高山 中山区武昌街274号6层22号 11-102-29 2007105708 36.2 苏志民 西岗区金海花园B区34号楼4单元2层1号 65-12-8 2003302002 94.51 杜佩玉 沙河口区黄河路997-1013号4层3号 61-58-30 1998149423 38.08 杜佩玉 沙河口区黄河路997-1013号1层1号 61-58-30 1998149416 36.58 刘彦君 中山区安阳街24号3层5号 9-38-4 2003101054 64.95 孙光亮 西岗区纪念街94号楼1层1号 28-56-7 1998051150 77.23 王宏利 甘井子区汇利北园45号4单元8层2号 104-43-110 2013707799 67.82 张金榜 沙河口区文轩街59号2单元2层2号 58-26-29 1998152918 74.05 赵连臣 中山区春生街8号2单元7层2号 2-57-9 2009110112 79.81 许淑梅 甘井子区祥龙街30号1单元7层3号 104-55-112 2010703858 86.78 公告日期:2018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更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