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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通告(大房预许字第20170039号|盐岛湖小区)

2017/06/08 2.8k 阅读 260 点赞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核准,大连鲲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甘井子区泉水新区振兴路南侧“泉水新区前盐砖厂及周边改造用地项目(盐岛湖小区)”项目新建房屋已办理大房预许字第20170039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售楼为:
楼号
层数
建筑面积(㎡)
套数
半地下车库
小计
半地下车库
小计
A15
-1
559.22
559.22
24
24
合计
559.22
559.22
24
24
注: 停车库应首先满足该项目业主的需要。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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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