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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06-07-07

2006/07/06 1.5w 阅读 160 点赞
    因城市建设需要,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金湾路东侧庞屯地块,由拆迁人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拆迁。根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上述地块住户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及租赁房屋。私有房屋、单位自管房产权发生变动而未经核准者,应在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合法证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有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该地块拆迁期限自2006年7月20日至2006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