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 市公安局共作出行政处罚3543733件,其中行政拘留7554人,行政警告、罚款共计3532805件(交通类3528158件),吊销驾驶证3374人。
(二)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 件,准予许可2122385件。
(三)行政强制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强制总数为44349件,其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4349件,无强制执行案件。
(四)行政确认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确认总数为1063612次。
(五)行政检查情况: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涉及治安、内保、禁毒、保安等部门,2021年度共计检查662次,并于年末按要求报备。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我局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656次。
(七)行政复议情况:2021年我局及我局相关直属部门、各区、市、县公安(分)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8件。其中维持201件,撤销185件,确认违法61件,终止62件,驳回10件,调解9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08件,胜诉251件,败诉57件,败诉率为18.51%。57件败诉案件中,撤销14件,确认违法不撤销原决定39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4件。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举措
(一)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作用,持续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大连市公安局自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以来,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牵头,着力打造纪检、督察、信访、法制等主战警种部门分工负责、合成治理的监督模式,常态化研究执法问题,形成法制抓警种、警种抓战线的良好工作格局。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行政执法常态化考评、行政执法专项评查、投诉案件督办、信访案件督办、对下培训指导等情况,结合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统计摸查,找出工作亮点与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持续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
(二)加强治安案件指导意见完善落实,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按照《大连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市公安局下发了《大连市公安局关于提升治安案件办理质量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的落实,真正起到服务基层、支撑办案的作用,实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对下指导中能够做到精准、高效,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
(三)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21年5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厅下发了《辽宁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紧密围绕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全市法制工作新思路,提出了各项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强化业务数据应用,在日常执法管理、培训指导、信息核查中及时发现行政执法问题,纠正执法问题,形成了常态化执法管理监督机制。
(四)强化落实“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如实受立案问题。市公安局坚持每日通过二代警综平台和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前一日全局重点常见警情进行全面筛查和比对,对“疑似未如实受理警情”进行通报,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执法效果。结合警情日清查工作,每月汇总行政案件查结率等相关数据,主动掌握、监督和管理市公安局各级办案单位当月案件受理及处置情况,有效破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了“事情有人管、案子有人办”工作目标。
(五)高度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形象。根据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考核方案,对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出庭的案件和法院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其余案件与受诉法院做好沟通,视情况出庭。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予以强调、督导,2021年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较以往有较大幅度提升。同时,也体现出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诚意,对群众起到了宣传法制文明的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六)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多部门联合普法进社区。通过联合市文明办、市社科联、市总工会,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以精准宣传解读《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禁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内容,涉及法律种类多,覆盖领域宽,涉及普法宣传群众人数多,充分达到普法宣传效果。二是多种形式普法宣传。通过互联网线上和线下实地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网络宣传带动实地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等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全民反诈”的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方式更加有效直观,有效地提升市民法律意识。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中,少数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中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的理念还需要每名执法民警时刻牢记。
(二)行政执法智能化运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虽然市公安局近年来不断推进科技兴警战略,逐步加强各项执法办案平台建设,但现有的执法办案平台、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110接处警平台、执法监督系统等信息化平台仍未进行有效的资源优化整合,尚未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民警负担的建设目标。
(三)执法质量需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及民警目前仍只重视执法数量,在执法过程中,办案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程序性瑕疵,常见的如: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规范、行政处罚告知内容不全面,以及救济途径告知错误等情况。既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又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连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执法理念,补足短板,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大连建设、全力推动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意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推进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局广大民警要自觉置身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行为发生,让企业群众切身感到在大连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以建设新执法办案平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打造执法办案管理统一的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强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数字化工作模式,依托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方式,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公示制度。
(三)提高行政执法主体能力。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提升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大连市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常态化、实时化、智能化为标准,加快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问题查纠、考核问责“四位一体”的新型公安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安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大连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