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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1/14 1.4w 阅读 128 点赞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对公安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主动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把“执法办案年建设”确定为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的一项中心工作抓好抓实。市局党委委员分头深入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蹲点调研,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发现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持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依法防疫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叫响“在全省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树立大连公安标杆,在全市各委办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树立公安机关标杆”的“两个标杆”工作标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制定出台《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连市公安局常态化防疫便利化服务十二项举措》、《大连市公安局党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五项制度》、《大连市公安局优化道路交通管理十六项举措》等一系列保障和服务市场环境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治化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勇挑重担,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细则》,及时推出五项防疫举措:与街道社区捆绑作战,确保打赢防控“总体战”;全面做实走访排查,确保打赢防控“信息战”;大力强化管控措施,确保打赢防控“阵地战”;科学做好执法防护,确保打赢防控“保障战”;深入抓好战时纪律,确保打赢防控“执行战”。

三、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局党委审议通过了《中共大连市公安局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请示和报告的事项、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以及工作责任,并首次列明了请示、报告和报备重大事项的清单,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大连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文法律审核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全年共审查内部文件29件、其他文件111件,未发现一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出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市公安机关以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牵引,以加强改进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以突出执法问题清理排查整改为切入点,以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为支撑保障,深入查问题、防风险、补短板、提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执法问题进一步清理整治,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制定出台《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试行)》、《大连市公安局关于提升治安案件办理质量的指导意见(试行)》、《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大连市公安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大连市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范》,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治安案件超期办理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力破解公安机关执法顽疾,全面推动我局刑事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的新提升。修订完成2020版刑事、行政案件规范卷,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供遵循。大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组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7场、120余人次,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区、市两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比上年大幅下降。

五、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积极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充分发挥派出所、警务室、驻村民警的引领作用,落实社区民警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和研判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确保了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开发区哈尔滨路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国家安全局以及监察委、发改委、税务、国土等部门,联合会签多部文件,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流程、时限及工作机制。同时,为规范我局内部各部门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对接工作,制定下发了《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实施细则》以及《大连市公安局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对案件受理初查、立案审查等相关工作用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有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六、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主动向政协部门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满意度100%。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判决。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建议采纳情况。积极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法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七、大力提高公安民警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市局党委提出的“打造最优警务模式、最优公安队伍、最优平安环境”三个“最优”目标,我局始终把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处级领导干部法律专题培训班2期、业务培训13批次。出台《大连市公安局执法培训工作方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菜单式”培训模式,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一线执法办案最常用、最需要、最容易出问题的执法事项和环节,加强培训教材、培训载体和培训师资建设,着力提升一线执法民警执法实战水平,全年各级公安机关共开展各种形式培训378批次、9400余人次。制定《大连市公安局执法民警基本法律知识抽考抽测方案》,通过建立抽考抽测制度,切实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积极性,全年共组织各类抽考7批次、2700余人次。下发《关于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励机制,强化了法律人才的管理和使用,今年有35人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总人数达到137人。

大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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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