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2017年)
目录
第一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连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连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市公安局机关
2.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3.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4.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
5.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6.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
7.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8.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9.大连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
10.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11. 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
12.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13.大连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
14. 大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第二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3,777.8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4,15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83.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2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2.01万元。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33,777.86万元。
全局预算233,777.86万元,比上年增加32,795.29万元,增长16%,其中:基本支出218,322.21万元,比上年增加27,188.54万元,增长14%,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由于警衔标准提高以及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5,455.65万元,比上年增加5,606.75万元,增长57%。项目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将以往在年度中追加预算的机关公安专线租费等刚性支出在2017年列入年初预算。
二、关于大连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0,40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8.42万元;公务接待费96.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540.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55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2.3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增加1,020.97万元。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增加是因为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派飞行员和机务人员出国进行专业培训。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是因为按照2017年预算编制要求,保留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按照车均5.3万元编制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38.38万元,比上年增加6,942.59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按照车改相关要求,本年需要发放公务用车交通补贴。
四、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其预算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