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瓦房店市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进行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瓦房店市警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基础上,针对《通告》中所涉及的20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
3月21日22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万家岭派出所民警,在检查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场所关停情况时,发现万家岭镇万兴街的某网吧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营业,网吧内有4人正在上网,民警依法将网吧老板杨某(男,4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杨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逃避疫情防控治安检查:
2022年3月24日16时许,瓦房店市居民李某(女,39岁)、吴某(男,54岁),在瓦房店市九龙街道与金普新区炮台街道防疫出入口交会处附近,将车辆停放在瓦房店区域内,之后徒步绕过此出入口,来往金普新区炮台街道与瓦房店之间,被民警查获。目前,该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
2022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在沈海高速瓦房店站高速口,杨某(男,35岁)驾驶货车从高速下道时,无相关防疫证明,闯卡逃离封控出入口,被民警查获后,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该人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