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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零容忍!瓦房店查处三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2022/04/01 1.6w 阅读 509 点赞

3月27日,瓦房店市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进行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瓦房店市警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基础上,针对《通告》中所涉及的20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

3月21日22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万家岭派出所民警,在检查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场所关停情况时,发现万家岭镇万兴街的某网吧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营业,网吧内有4人正在上网,民警依法将网吧老板杨某(男,4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杨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逃避疫情防控治安检查:

2022年3月24日16时许,瓦房店市居民李某(女,39岁)、吴某(男,54岁),在瓦房店市九龙街道与金普新区炮台街道防疫出入口交会处附近,将车辆停放在瓦房店区域内,之后徒步绕过此出入口,来往金普新区炮台街道与瓦房店之间,被民警查获。目前,该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

2022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在沈海高速瓦房店站高速口,杨某(男,35岁)驾驶货车从高速下道时,无相关防疫证明,闯卡逃离封控出入口,被民警查获后,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该人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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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