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交警支队中山大队接到防范大队通知,在对重点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中山辖区内一辆已达报废标准、公告牌证已作废的接送学生车辆未按规定程序报废,车辆使用状况不明,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得知情况后,中山大队宣教防范中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过细致走访摸排,民警发现该车原产权单位已发生变更,车辆现已被出售给中山区羲和幼儿园。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立即赶赴中山区羲和幼儿园,并在幼儿园后巷找到了该报废车辆。随后,民警对涉事幼儿园进行了约谈,向幼儿园负责人通报了该报废车辆的相关情况,讲明利害关系,并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一周内将车辆送至报废车厂。为确保车辆不上路行驶,民警同幼儿园负责人建立了联系,跟踪了解车辆情况,监督提醒其落实整改内容。

7月13日,该报废车辆已被送至报废车厂,并启动报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