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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局妥善处置一起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

2015/11/18 1.8w 阅读 351 点赞

  11月9日晚11时30分,庄河市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西山湖畔小区二期35号楼1单元201室室内,有一男子手持电钻,正在钻室内包有天然气管道的墙面,十分危险。


  接110指令后,新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处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住户房门反锁,室内人员对民警敲门不予理会。经现场初查分析,该警情极有可能是吸毒人员或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为快速妥善处置,保护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在现场的新华派出所副所长王其一立即向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指挥中心指挥调度部门随即将案件情况报告给值班局领导,并根据值班局领导指示,调派世纪大街蓝鲨机动队和消防大队临场处置。


  当晚午夜,值班局领导、刑侦大队大队长孙秀权带领蓝鲨机动队特警和消防大队官兵到达现场。在孙秀权大队长现场指挥下,蓝鲨机动队和消防大队在楼前楼后同时架设消防梯,蓝鲨机动队值班中队长于铁顺梯率先破窗入室,特警王旭龙手持盾牌紧随其后。正在钻墙的男子发现特警入室后,手持电钻不断挥舞,冲在前面的中队长于铁迅速用盾牌护住身体,并抵住嫌疑人,在逼其后退的过程中,果断将该男子身后的电钻电源踢断。与此同时,特警队员王旭龙等人迅速上前,与于铁合力将该男子制服。


  随后,经新华派出所调查了解,嫌疑人衣某(男,37岁,庄河市人)当晚在西山湖畔小区35号楼1单元201室吸食毒品后,精神亢奋,遂找出电钻四处乱钻。


  目前,该人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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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