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12月份我市以下12项机动车驾驶证类信息公告和提示如下(具体公告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
1、70周岁以上C3C4证注销
2、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注销
3、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满分
5、记分满分
6、驾驶证期满后需要审验
7、驾驶证审验
8、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
9、满分通知后未教育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10、吸毒注销驾驶证
11、校车驾驶资格注销通报
12、严重交通违法人员
附件:2023年12月份驾驶证类公告
2023年12月机动车驾驶证类公告-12项PDF.rar
大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