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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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11/21 1.5w 阅读 540 点赞

因下列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法定期限内不到案接受处理,其他方式无法告知鉴定意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告知其鉴定结果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下列违法行为人可以向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341102812)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

序号

违法行为人

身份证号

鉴定结果

1

赵世国

21021119570907****

属于三轮汽车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

2023年 11月22日

附件:鉴定意见压缩包甘井子大队鉴定公告11-22.rar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