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宇,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20581198311******,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梅河口市牛心顶镇八泉眼村三组。
2022年10月13日,何金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一案我大队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何金宇在大连无固定住所且下发完事故认定后电话关机,不知所踪,也联系不上其老家家属,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现以公告方式向其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大公(交)行罚决字[2022]2102112201362800号)。限何金宇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事故中队(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8341103025)领取本处罚决定,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0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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