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宇,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20581198311******,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梅河口市牛心顶镇八泉眼村三组。
经调查,2021年10月29日14时07分许,何金宇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辰华市场路口,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于11月1日被民警查获。以上事实有何金宇的强制措施凭证、信息查询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罚款4050元。
因何金宇在大连无固定住所且下发完事故认定后电话关机,不知所踪,也联系不上其老家家属,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何金宇可以向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事故中队(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8341103025)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2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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