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时政要[时政要闻]

大连市教育局发布“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

2020/12/02 6.5k 阅读 541 点赞

为了推动师徳建设常态化,切实提高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连市教育局12月1日召开了全市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布了“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将重点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13种行为。市教育局明确,将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入手,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大连教育生态环境。

规范办学工作重点治理十三条具体包括: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违规办学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滥收费用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