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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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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的支撑保障能力,完善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5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统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2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pdf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4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