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1.1w 阅读 300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发挥技术转移机构示范作用,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6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

2.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

1.在大连市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或上述法人组织的内设机构;

2.建立并运行半年以上;

3.具有固定的运营场所,满足运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4.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具有明确的从事技术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以及至少一个技术转移成功案例;

6.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7.其他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在满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条件基础上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稳定的经营团队,有5名以上专职科技服务人员;

3.制定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培训计划;

4.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和案例。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年度内在大连促成技术转移5项以上,营业性收入不低于3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内设机构同时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内设机构需提供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

5.机构科技服务人员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在连缴纳社保证明);

6.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文件;

7.机构从事技术转移中介的三方合同、金融机构出具给技术受让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技术出让方开具给技术受让方的收款发票复印件;

8.机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法人内设机构需提供由法人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

四、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选择“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按要求在线填写“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电子版(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申报推荐。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及高校院所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要明确推荐申报类型,可兼报),于2024年5月8日前将推荐函电子版反馈至指定邮箱dlskjjcg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洋齐 

联系电话:0411-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

1.附件1-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doc

2.附件2-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表.doc

3.附件3-2023年度促成在连技术转移项目表.doc

4.附件4 证明材料清单.doc

5.附件5 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6号).pdf

6.附件6-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