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大关于2023年立法的部署安排,市自然资源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就《条例》积极建言献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1. 电子邮件地址:slzybhc@163.com
2. 来信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2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保护处),请在信封上写明“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意见函”字样。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附件1: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附件2:关于《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