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大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大依法治市委〔2023〕3号),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实际,制定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3.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市政府办公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市政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涉及市政府办公室职责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6.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市政府办公室不涉及全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第五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