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旅顺口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66号)精神,依据国家、省、市总体方案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提升综合应急能力。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可有效提升全社会对灾害风险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所在区域灾害风险特点,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旅顺口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旅顺口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普查系列成果。开发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的普查具体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公布。各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旅顺口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旅顺口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井山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杨文麒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金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忠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志强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伟峰 旅顺口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戢德顺 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邵景平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史云东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一霆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文悦 区卫生健康局副主任
刘文海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朝晖 区统计局副局长
高志申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祝春林 区气象局副局长
徐 东 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姜克利 区委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刘文海副局长兼任。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