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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业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6/03/03 3.4k 阅读 54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荐申报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业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行业监管、监督检查及系统整治等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助力提升招标投标监管效能和行业治理水平,现面向我市公开征集招标投标领域业务专家。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业能力: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制度要求;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职称且取得该职称满5年,并且具有一级或无等级划分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精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熟悉招标投标全流程实务操作,具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分析、技术审查与决策咨询能力。

(三)年龄限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愿意且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库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两院院士、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获奖人员、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二、专家来源

1.各区市县、先导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牵头部门或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2.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机构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专业工作的技术骨干和专家学者。

3.行业协会、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中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从事与招标投标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

三、申报流程与管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专家申报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个人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等材料,报所在单位。申请人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性及申请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发展处(报送时需携带注册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3.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发展处组织初步核验,将本地区推荐申报的专家信息汇总后上报,省住建厅负责核实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批准入库的专家在网上公示。

4.省住建厅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工作信息档案,作为考评续聘专家的依据,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聘任期内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的专家予以解聘,不再录入专家库。

5.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为3年。

四、专家职责

1.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文件的起草与修订工作,为行业管理与发展规划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2.参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督查、交叉检查等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检查结论及整改建议。

3.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投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认定意见和处理建议。

4.面向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培训授课,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学术交流活动,为行业发展和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5.完成省住建厅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材料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入库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申报人员应当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发展处。

联系人:杨  工   联系电话:86585755

邮  箱:fzc1327@163.com

附  件:

专家申报表.docx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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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