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5〕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案例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现征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已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二、征集内容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应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咨询服务可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也可为跨阶段咨询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组合。
2.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3.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法定程序,不存在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问题。
4.项目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推动我市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发展有一定借鉴和示范作用。
5.项目不得涉密。
6.项目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简介。含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型、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项目类型、取费方式等。
2.项目照片或效果图,3-5张。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目标、思路、内容。
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并介绍说明。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的实施方法及达到的效果;
6.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优势与亮点等。
对应上述申报内容,企业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后;企 业填写申报内容时,注意隐去敏感商业信息。
(三)报送要求
1.企业申报时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
2.申报材料格式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辽宁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案例集>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25〕2号),该文件可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自行检索。
3.报送材料添加封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盖章前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同时报送,原件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鼓励无纸化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二)初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驳回,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按省厅核定名额(不超过6个)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三)报送省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后,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推荐项目有关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公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审后,将在其门户网站公布评审通过的项目案例,加以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及推荐表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邮箱: szjzx_jzyfzswb@163.com)。
2.各申报企业要认真负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弄虚作假等相关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案件征集工作,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应报尽报。
附件:
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案例推荐表.doc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孟晓峰 0411-8361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