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决定延续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现就做好我市专家库成员推荐申报延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
(一)延续聘任条件
1.已聘为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的专家库成员(见附件1);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聘期内工作认真严谨、遵纪守
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所从
事的业务工作。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按照下列顺序胶装成册:
1.封皮(大连市延续聘任专家申报资料,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2.《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3.聘期内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专家证原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
请有增补和延聘意愿的专家,在2024年11月4日15点前将申报资料正式件(一式两份,胶装装订)报至大连市住建局(申报资料PDF扫描件、附件1-4的电子文档请填写后以压缩包形式,备注好专家姓名、申报方向专业,提前传至对应专家库联系人邮箱)。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申报视为自愿放弃。
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联系人:鲁鹏玮,电话:65851366,邮箱:dlzjjxfc@163.com。
附件: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xlsx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