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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市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专家库成员推荐申报延续工作的通知

2024/10/28 1.9w 阅读 51 点赞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决定增补、延续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现就做好我市专家库成员推荐申报延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库成员

(一)专家入库条件

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

术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有国家注册资历者优先;

2.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熟悉工程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践经验丰富;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遵纪守法,作风

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4.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

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文字材料能力;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

业务工作。

(二)专家人员来源

1.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2.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建筑设备生产企业;

4.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5.其他从事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三)入库专家的职责

1.制定、评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

防验收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2.参与省质量、安全、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积极协助和配合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作;

4.研究、论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技术问题;

5.参与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工作;

6.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对行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提

供意见和建议;

7.参与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人员教育业务培训授课工作;

8.完成省住建厅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入库专家专业划分

1.工程质量方向专家

(1)房屋建筑工程;

(2)电气工程;

(3)暖通与给排水工程;

(4)道路与桥梁工程;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6)燃气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安全方向专家

(1)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2)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与高处作业;

(3)基坑工程;

(4)模板支架;

(5)施工用电;

(6)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3.消防设计审查方向专家

(1)消防工程;

(2)建筑工程;

(3)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暖通工程;

(5)给排水工程;

(6)装饰装修工程;

(7)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工程;

(8)燃气工程;

(9)冶金工程;

(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通讯工程;

(12)采矿工程。

4.消防验收方向专家

(1)消防工程;

(2)建筑工程;

(3)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暖通工程;

(5)给排水工程;

(6)装饰装修工程;

(7)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工程;

(8)燃气工程;

(9)冶金工程;

(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通讯工程;

(12)采矿工程。

(四)推荐申报审核和管理程序

1.每名专家只能选择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方向其中一个专业进行申报。其中,电气工程、暖通与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专业质量专家,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等专业安全专家,不受推荐人数限制。其他专业全市限20人,市住建局将择优推荐。

2.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按照下列顺序胶装成册:

(1)封皮(大连市推荐增补专家申报资料,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

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见附件1),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6)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如有应提供);

(7)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省住建厅负责核实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批准

入库的专家在网上公示,并颁发聘书。

4.省住建厅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工作

信息档案,作为考评续聘专家的依据,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聘任期内不服从管理、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的专家予以解聘,不再录入专家库。

5.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为3年。

二、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

(一)延续聘任条件

1.已聘为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的专家库成员(见附件5);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聘期内工作认真严谨、遵纪守

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所从

事的业务工作。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按照下列顺序胶装成册:

1.封皮(大连市延续聘任专家申报资料,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

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3.聘期内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专家证原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组织有增补和延聘意愿的专家,在2024年11月4日15点前将申报资料正式件(一式两份,胶装装订)报至大连市住建局(申报资料PDF扫描件、附件1-4的电子文档请填写后以压缩包形式,备注好专家姓名、申报方向专业,提前传至对应专家库联系人邮箱)。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申报视为自愿放弃。

质量、安全专家库,联系人:邱晓博,电话:81988861,

邮箱:zjj_gczlaqc@163.com。

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联系人:鲁鹏玮,电话:65851366,邮箱:dlzjjxf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xlsx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xlsx

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汇总表.xlsx

5.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专家名单(大连).xls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