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请流程
企业向市住建局提交注销原证书换领新证书申请,市住建局审批同意后,企业按“通知”要求向省住建厅提交相关材料。省住建厅批准并生成新资质证书后,原资质自动失效作废,企业无需另行办理注销手续。
二、申请材料
证书换领申请材料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2)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审批时限
每周一至周四为企业申报期,周五为集中审批期,企业可于次周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文书。申报和领取材料地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5号、6号、7号综合窗口,各区资质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
1、
转发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pdf
2、
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pdf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