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住建〔2023〕7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确保政策宣贯到位。发动区市县住建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力量,尽快通知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力争在时限内圆满完成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工作。
二是做好申报辅导。以服务企业为中心,重点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指导企业进行延续材料组卷,提高企业申报通过率。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