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通知通告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1.4w 阅读 75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荐第二批申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辽住建安〔2022〕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有国家注册资历者优先;

(二)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熟悉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践经验丰富;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材料组织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二、专家成员来源

(一)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二)大专院校;

(三)科研院所;

(四)建筑设备生产企业;

(五)各级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管理业务部门。

三、入库专家职责

(一)制定、评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参与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积极协助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研究、论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技术问题;

(五)参与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六)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对行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授课工作;

(八)完成省厅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入库专家专业划分

(一)质量专家专业

1.房屋建筑工程;

2.电气工程;

3.暖通与给排水工程;

4.道路与桥梁工程;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6.燃气工程。

(二)安全专家专业

1.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2.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与高处作业;

3.基坑工程;

4.模板支架;

5.施工用电;

6.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五、申报资料和流程

(一)申报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附件1);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二)市级推荐。市住建局会同市质安中心严格按照入库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报省住建厅。

(三)省级核准。省住建厅负责核实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批准增补入库的专家在网上公示,并颁发聘书。

(四)日常管理。省住建厅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工作信息档案,作为考评续聘专家的依据,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聘任期内不服从管理、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省厅征召的专家予以解聘,不再录入专家库。

(五)有效期限。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3年。

六、注意事项

(一)报送纸质材料按照一人一本方式装订成册,电子版通过u盘等方式随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二)质量安全专家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即只能在13个质量或安全专家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申报)。

(三)已于2021年拿到专家证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请满足入库条件、有意愿参与的人员,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附件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市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市质安中心(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东北北路101号826房间)。

联系人:王元坤    电话:0411-65850816

附件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xlsx

附件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市级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推荐第二批申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通知.pdf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